| xia's profileHAKUNA MATATAPhotosBlogLists | Help |
|
July 06 LIE TO ME
起先是秋微在节目中屡次推荐,然后就看了美剧《Lie To Me》(译作《别对我说谎》或《千谎百计》),每一集都有2个案子穿插着讲述,Lightman博士会一一破解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得以判案。《三联生活周刊》里也曾专门有一整篇的报道。 这部剧之所以吸引人大概不是靠案子多么离奇或复杂,而是隐藏在每一个微小肢体动作背后的谎言被戳穿后的惊叹。因此我找了一下有关于一些身体语言告诉你正在撒谎的小细节,搁置如下,看官可以自己取舍。
在10分钟的日常交谈中,平均每个人会说3个谎言。我们能够辨认的面部表情有25万种之多,但这仅仅是身体语言中的一小部分。 1、用手遮住嘴巴 下意识地用手遮住嘴巴,表示撒谎者试图抑制自己说出那些谎话。有时候人们是用几个手指或紧握的拳头遮着嘴,但意思都一样。有的人会假装咳嗽来掩饰自己遮住嘴巴的手势。
2、触摸鼻子 触摸鼻子的手势一般是用手在鼻子的下沿很快地摩擦几下,有时甚至只是略微轻触。和遮住嘴巴一样,说话者触摸鼻子意味着他在掩饰自己的谎话,聆听者做这个手势则说明他对说话者的话语表示怀疑。
3、怎样才是正常的鼻子发痒 单纯的鼻子发痒往往只会引发人们反复摩擦鼻子这个单一的手势,而和人们整个对话的内容、频率和节奏没有任何联系。
4、摩擦眼睛 当一个小孩不想看见某样东西时,他会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大脑通过摩擦眼睛的手势企图阻止眼睛目睹欺骗、怀疑和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或是避免面对那个正在遭受欺骗的人。电影演员们常用摩擦眼睛的手势表现人物的伪善。
5、抓挠耳朵 小孩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会用两只手堵住自己的耳朵,抓挠耳朵的手势则是这一肢体语言的成人版本。抓挠耳朵的手势也有多种变化,包括摩擦耳廓背后,把指尖伸进耳道里面掏耳朵,拉扯耳垂,把整个耳廓折向前方盖住耳洞,等等。
6、抓挠脖子 抓挠脖子的手势是:用食指(通常是用来写字的那只手的食指)抓挠脖子侧面位于耳垂下方的那块区域。我们根据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人们每次做这个手势,食指通常会抓挠5次。食指运动的次数很少会少于5次或者多于5次。这个手势是疑惑和不确定的表现,等同于当事人在说,“我不太确定是否认同你的意见。”
7、拉拽衣领 撒谎会使敏感的面部与颈部神经组织产生刺痒的感觉,于是人们不得不通过摩擦或者抓挠的动作消除这种不适。这种现象不仅能解释为什么人们在疑惑的时候会抓挠脖子,它还能解释为什么撒谎者在担心谎言被识破时,就会频频拉拽衣领。这是因为撒谎者一旦感觉到听话人的怀疑,增强的血压就会使脖子不断冒汗。
8、手指放在嘴唇之间 将手指放在嘴唇之间的手势,与婴孩时代吸吮母亲的乳头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潜意识里对母亲怀抱里的安全感的渴望。人们常常在感受到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个手势。 幼儿会将自己的拇指或者食指含在嘴里,作为母亲乳头的替代品,而成年人则表现为把手指放在嘴唇之间,或者吸烟、叼着烟斗、衔着钢笔、咬眼镜架、嚼口香糖等。
有了以上的理论基础,大家在“杀人游戏”中进行判断就比较有底气了,但是不要忘记一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按图索骥,也会中了某人蓄意安排的圈套。真真假假就看诸位的造化了。^0^ June 01 OUT MAN我的小堂弟才五岁,正是最可人的时候。电视里在放啤儿茶爽的广告,想到“你OUT了”是现在的流行语,有必要教会小帅哥。“小子,跟哥哥说说:你奥乌特了。”小鬼看着我笑,脱口而出:“哥哥,你奥特曼(OUT MAN)了。” 狂汗~~~~,这小子英语水平不赖么。
------------------- 我很快,因为我是车王;我很慢,因为我骑着脚踏车;我想追你,因为这是我的性格;我追不到你,因为你坐着大奔走了.....我踩呀踩呀踩呀踩,有谁来买我的青菜...... 生小老虎的理由第一,兔子和我冲,龙又等不及。 第二,要是男孩肯定虎头虎脑,女孩么小名也不用取就叫虎妞。 第三,很多人已经要结婚ING了,不为最先,不能最后。 第四,符合进化规律,鸟类-->哺乳类。 第五,老爸快退休了,坚持要发挥余热,丈母娘也闲不住,舆论压力很大。 第六,我最近忒有父性,看到楼下的小孩就不撒手,经常吓坏孩子家长。 第七,三十而立,应该有一个小屁孩了。 第八,为在家做饭找一个理由,可以洗脱蹭饭,啃老的恶名。 第九,等孩子大学毕业时,我还没有退休,至少可以帮他把。 第十,这个生肖比较生猛,男的不会得气管炎,女的起码能顶半边天。 母老虎?!@¥#%&*…… May 26 给马儿钉个铁掌XDJM们,真郁闷,去俺爸家吃个晚饭,车在楼下停了半个小时轮胎就被哪个千刀万剐的给注钉了。哎,素质啊~~~~~~~~不过唯一欣慰的是,终于学会自己换胎了。55555555555,大家有这样的惨痛经历不?
May 24 影评今天静静的看完了两部需要静静地看的电影,很老,70年代末《远山的呼唤》,《人证》。电影开始了,好象拂去了尘灰的儿时的玩具箱又重新在心中投下了一枚石子。
远山的呼唤--田岛(高仓健)在雨夜来到了一个北海道农场,农场的女主人民子(倍赏千惠子)小心翼翼的让这个陌生人借用了农具房。第二天田岛又肯切的要求在这里工作,民子这样一个单身母亲也确实无力独自支撑硕大的农场,勉强的答应了他。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田岛沉默的辛苦的工作着,他很少和民子说话,不过和民子的儿子武志成为了一大一小的朋友。随着时间在这个乡间田园中慢慢的流逝,民子看着武志对这个神秘的寡言男人的依赖,她经过坚苦生活历练的心也好象渐渐的被未可言其状的东西润湿了。就在这时平静恬适的生活被打破了,田岛在赛马大会后见到了两位警官,他无法再保留心中的秘密了。在两年前,他的妻子借下了高利贷,因为无力偿还而自杀了。债主上门讨债并且大放绝词,田岛一时气愤错手将他杀死了。次日田岛上了警车,离开了依依不舍的武志和民子。法庭判田岛二至四年的徒罪。在开往服刑地的火车上,民子表示要卖掉农场,在他服刑的城市等他。
田园诗一样的电影,几个人物性格善良、纯朴,但是很鲜明、生动。男女主角都成功的塑造了各自的角色。导演山田洋次对影片的节奏、人物的张显和场景把握的不温不火,有张有驰。乡村的泥土,不同时段的阳光,温暖的人情味溶进了每一格胶片。导演并没有死去活来、撸胳膊挽袖子的去表现田岛和民子的感情,一切都淡然的展现在观众眼前,田岛在最后无法压抑深沉的眼泪,民子坚强的目光,都至多给了那么一两个镜头,导演把思考的权力都交给了观众,缓慢的节奏却交代了丰富的内容。 人证就没那么清澈了,在城市中人们经过复杂思考和逻辑所得到了一个又一个迷失的解题思路,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罪恶的答案。情节我就不细说了,讲的就是一个母亲经历了不堪回首的往事,却在成功的步入了上流社会后杀死了自己在战时和一个黑人生下的孩子。又由于对现有的孩子过份迁就,使他走上了不归之路。其实我对这部影片的评价是五五开的,片中充斥了太多的巧合,所有出场人物都被生硬的捏在了一起。做为一部推理片线索出现的过于突兀(各人观点,已经习惯英式的推理片了),总之觉得故事讲得有点迁强。不过片中每个角色的表演还是到位的,在加上片中“草帽歌”与女主角经历的完美搭配,为本片浓重的画上了黑色的感叹号和句号。一个女人把黑色的回忆压在心底,噬骨的黑色残忍的吞食了她生活中的最后一缕光。 May 21 今天你说爱了吗怎样说“我爱你” I Love You! 怎样说“我爱你”? 首选自然是I Love You! 可惜有的人总是很腼腆,这三个词怎么样也说不出来。OK,我们换个说法来试试。
1) You look more beautiful every time I see you. 每次见到你,你都更漂亮。(妙就妙在用more这个词,很简单地就表示出“一次比一次更”漂亮的意思) 2) I love you with all my heart. 我全心全意爱你。 3) I love you for you. 我真心爱你。(简单吧!当你想表示爱的是对方的人,而不是其他如钱财,权势等,就可以这样说) 4) For the same reason you like me, I like you, too. 我也喜欢你啊,就像你喜欢我一样. 5) My love for you is as deep as the sea. 对你的爱,似海深。 6) I'll love you as long as I live. 爱你一辈子(爱你千万年)。 7) If the sun were to rise in the west, I'd never change my mind to love you forever. 即使太阳打西边出来,我对你的爱也不会改变。 (顺便温习一下虚拟语气吧) 8) You're the only man/woman I could be happy with. 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会快乐。 (这句话是不是太夸张?) 9) I'm so happy with you in this starry night. 在这繁星闪烁的夜晚,跟你在一起非常快乐。 10) I love stars, and you're as beautiful as a star. 我喜爱星星,你就像星星一样美。(是俗了点,可人家就这么说!) 11) If you go away, I'll be blue. I'll miss you when you leave. 假如你走了,我会很沮丧。 你离开,我会很想念。 12) That reminds me too much of you. 那使我很想你。(并不一定要用think、miss等单词哦) 13) I'm singing a torch song for her. 我单恋她。(因失恋/单恋而唱的歌就是torch song) 14) She fell in an unrequited love with the professor. 她单恋那位教授。 15) You're a right match. 你们真是天生一对。 16) I'm sending your favorite red rose to feast your eyes upon. 我要送你你最喜爱的红玫瑰,让你欣赏。(女孩子都喜欢红玫瑰?) 17) Will you accept me? I wanna share my life with you. 你答应我的求婚吗?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18) Love doesn't feed you. Grow up! 别幼稚了,爱情是填不饱肚皮的! 2009年,懒惰清仓大贱卖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这一年来说忙,其实并不忙,我自己也不晓得把时间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以前还誓言坦坦地说,时间值得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我却浪费在无无畏畏的地方。真是该死。 说出来你也许不相信,写blog的日子真的比较积极与健康。 起码,我有动力拿起相机记录我身边的细节; 起码,我能腾出时间整理一下前后48小时的情绪; 起码,我会顺便点开其它同学的blog的链接,实时问候; 起码,我会努力看书看电影听音乐策划旅行以及崇拜某种理论;
昨晚熄灯上床,在黑呼呼的房间里打开S^MSUNG 手机,一张一张翻看里面的照片, 足足看了一个小时,也还没有把这一整年的回忆看完。 这一年,其实经历了很多, 但若是没有照片,我毫无印象, 即便多难过或者多快乐的事情,如今也变得轻描淡写。 生活里的快乐,丰俭由人。 我需要的是记住。
好吧。 2009年,懒惰清仓大贱卖。July 30 夜店王养肤通关秘笈
纷扰的写字楼大家都很忙,满腹的压力它突破了情网,每个人麻木地走进了魔方,慨叹一声我们遭遇了情荒! 每到了傍晚你脱下了正装,坐在梳妆台你化起了浓妆,晃眼的霓虹灯闪烁你身旁,嘿嚯一下你就变成夜店王! 喧嚣的音乐它制造了迷惘,寂寥的人们把这里当天堂,昨日的烦恼全都一扫光,舞曲它一响就开始了释放。你媚眼如丝它飘进男人心房,你腰肢如蛇它占满我的眼眶,整瓶的威士忌清除我的彷徨,DJ她一吼就只剩下放荡。 你别再佯,你别再装,你不要再不断地说谎,礼廉道全都忘,我要给你个重创。 你非常狂,你非常妄,你举止的确太过嚣张,我撕开你伪装,我要给你致命伤。-------《夜店女王》
通关时间:午夜狂欢
关卡:肌肤如何零负担
舞伴看见自己满脸的油光;闻见汗水混和香水的奇怪气味;烟尘、脏空气、干燥和大量出汗出油造成无形的伤害;舞场中荧光灯放射的紫外线,这些都是你的肌肤在夜玩中的致命伤击。泡夜店,可以说“危机四伏”,畅享午夜的欢乐时光,怎样让肌肤零负担?
通关必读:
A. 出门前洗脸,涂抹有控油功效的乳液,再用SPF30 左右的隔离霜或防晒霜。
B. 止汗喷雾比香水更适合。
C. 吸油纸随身携带,及时去除脸上的油光。
通关秘笈:
A. 古铜色的美黑蜜粉不是女士的专利,它们既能让脸色非常性感,又能抑制油光,还能物理性地保护皮肤。
B. 把香水涂抹在指尖。特别是抽烟的人,香水不会混合了汗液而变味,也能在举手投足之间散发你的指向气息。
通关时间:醒梦时刻
关卡:肌肤怎样来修护
既然是泡夜店,那就难免熬夜,同时的酒精和香烟对皮肤更形成了双重刺激。不想第二天“黑着脸”,垂着眼袋出现在办公室,对皮肤及时地修护就是必要的。脸部浮肿、黑眼圈、毛孔和痘痘是high 夜场的最常见“代价”,亡羊补牢,也能有所帮助。
通关必读:
A. 回家后泡个热水澡,促进血液循环在水里加入些许薰衣草浴盐可以促使自己静下来。
B. 敷补水的面膜,及时补充流失的水份虽然大量流汗失水,睡前也不要喝太多水
C. 第二天早晨醒来,用冷热交替的敷眼睛,每半分钟交替一次,冷热各敷5可以让黑眼圈隐形。
通关秘笈:
A. 有消炎效果的眼药水可以对付突的痘痘。
B. 第二天早饭吃个水煮鸡蛋,在剥壳前,趁热在脸上来回滚动几分钟,让你迅恢复面部气色。
July 18 PUB GOLF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在曙光路酒吧圈流传已久。老船长酒保小田回忆场景时用的措辞,套用了时下很流行的词组:很疯,很好玩。 前后大概10分钟,陆续拥进来二三十个人,外国人居多,每人进来就直接喝纯的利口酒,比如君度,然后在一张卡上划上几笔,一转眼又不见了,过会听说他们去旅行者了,也不坐下来,也是喝完就走…… 故事总是以片段的形式存在于人们的口口相传。有人说,这样的情况发生过两次,都是在去年,一次是在6月,一次是在10月。还有人坚定地说,他们只玩过一次,就是在夏天。 那么,他们到底玩的是什么呢? 有人说是快闪,但似乎比快闪更有目的性。看起来,更像是个大号的拼酒游戏,有组织有规模的拼酒游戏,以外籍人士居多的拼酒游戏。 Pub Golf,一定是Pub Golf。在YOU TO吧亲眼见过他们的酒客陈村说,这是一种叫Pub Golf的酒吧游戏。他兴奋地说,杭州也有人在玩这个,挺神奇的。 什么是Pub Golf? Pub Golf,千万别以为是高尔夫俱乐部。和古老的贵族运动一样,它也起源于英国。当然,是英国的酒吧。 按照国际游戏通则,是以喝酒来完成半程9洞高尔夫的活动。具体内容就看组队,按照人数多少组成两队或三队。按照事先制定地图,步行穿梭在酒吧街的9个酒吧,完成不同的喝酒任务。 任务可能是一大杯扎啤,也可能是各种烈性混酒,必须要在规定的口数内完成,按照用几口喝完来记杆数。一饮而尽算是HOLE-IN-ONE(一杆进洞),2口算是EAGLE(老鹰球),3口算BIRDIE(小鸟球),4口只能算PAR(标准杆)了。9个酒吧喝完后,累积总杆数计算成绩。低于“标准杆”最多的团队获胜。 在正规高尔夫比赛里,一杆进洞是非常少见的,换到Pub Golf,在前7洞,所有人都是一口喝完。最后2洞,部分会因酒力不支,稍微多一两杆。比赛过程中,队友会帮助统计杆数,但绝不徇情。少有人是花四口喝完,而大笔一挥,表示打出了一杆“老鹰球”。 杭州有谁在玩? 好吧,这就是Pub Golf,当然我们更需要了解的是,杭州有谁在玩。在曙光路酒吧圈流传已久的故事主人公真实身份如何。 查理,英国人,三十岁左右,供职于杭州一本赠刊杂志。他就是杭州Pub Golf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好玩。在英国玩过Pub Golf的查理,觉得活动很有趣,就在杭州也组织爱好者一起参与,外籍人士为主,也有部分杭州人参与。甚至有女生,并且完成了9洞的比赛。 因为工作繁忙,查理已经有段时间没召集大家一起玩了。他们上一次活动,是在2007年7月初的某个周末,一共36个人,分为6组,因为担心一起拥入酒吧人会太多,所以间隔4-5分钟分组出发。活动地点就是曙光路的9间酒吧,起点为“老船长”,终点是黄龙饭店对面的“7 CLUB”。 查理和朋友玩的“杭州版Pub Golf”,丰富了不少新内容。他们穿上了印有Pub Golf字样的T恤,完全模仿了高尔夫比赛,喝酒比赛过程中也设有沙坑和危险水域。 譬如酒吧“1944”就是预设的沙坑,埋伏有“狙击手”。来到沙坑,你必须和狙击手摇骰子,双数可以安全过关,单数接着喝,直到摇到双数为止。 玛雅酒吧则是危险水域。在那里忍不住上厕所的人,会被罚杆。 查理记得,最后一洞的酒是那杯著名的长岛冰茶,许多人倒在了这杯混合了伏特加、琴酒、龙舌兰的鸡尾酒下。 “我们花了三个小时喝完9洞,许多朋友都没有完成……所以,我下次会把酒的数量减少点。”
惑曾经有一个同事,似乎一夜之间就信仰了。我感到疑惑,多次想问他为什么,但又觉得也许“悟了”是天机,不能随便讲给我这俗人的。他变得很和蔼,以一种阳光普照的形象存在着,让我觉得自己活得很龌龊。其实,我心里始终在想,这小子是真信还是假信。
后来,我听说他真的到教堂受了洗礼。也许是因为初信,他很愿意“布道”。我静下心来听了他的“传奇”故事,心里的疑惑却越来越多。我只记得他说,我能有这样的机会和他探讨,完全是上帝的安排。就是说,我是有缘人,能不能信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我很感激他的这番话。但是,他没有解答我的一些问题,比如上帝让好人有好报,战争中死了那么多人,是不是都是恶人。犹太人作为上帝的选民,为什么会遭到灭门之灾?
他和她老婆都信了基督,在此之前,他们即将诞生的孩子在意外中流产了。我宁愿相信王小波所说的话,“一个人在胸中抹煞可信与不可信的界限,多是因为生活中巨大的压力”。我虽然已经焦虑了,但是,我无法信仰。
五一回天台时到了一个寺庙,看了一段僧人讲经的录相,其它的话我已不甚记得,但有一句话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讲道:“世人常说信宗教的人迷信,究竟什么是迷信呢?不懂宗教而信是迷信,不懂而不信也是迷信。懂了而信不是迷信,懂了而不信也不是迷信。”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现在我对于基督教的感觉也是这样,如果在还没有搞懂之前就去信,我觉得太过盲目了。或许是因为我对主的信还太小了吧,我总存着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例如基督教要求教徒每日阅读圣经,并且一定要相信经上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这难道不是一种心理暗示吗?很多教徒都说自己有过感应到圣灵的经历,我却总在怀疑这是真实的,还只是他们的一种幻觉?
看《天国王朝》的时候,那个男爵临死前传授爵位给儿子,颤颤巍巍把宝剑放到跪下之人的肩头,缓缓说:”speak the truth, even at the cost of death“. 问自己的心,你有这样的勇气,坚守这样质问灵魂深处的誓言么? July 11 剽窃一位大哥的开车心得1、刚拿到本时,什么都想开开,连拖拉机也没放过;现在是能不开就不开,觉得自己车还是最好开的。
2、正试开车前一个月,觉得五档没有什么用(开不快),拿本五个月,觉得一档没什么用(自我感觉用二档起步技术好),现在觉得一档到五档都很管用。 3、开车一年时,觉得自己车技非常了得,什么车都敢超,什么车都不让,路就是我家的;三年后,几乎天天跑长途,看多了各种事故,知道了什么巧事都有可能发生,车速也放慢了不少;现在知道了市区里公交和出租就是爷,高速上卡车也是爷,哪里都得让着他们。 4、开熟了以后,觉得黄灯亮了就是用来抢的;后来觉得黄灯是用来停的;现在过绿灯都要带脚刹,让一让那些抢黄灯和闯红灯的。 5、刚开到车,就觉得自行车,MOTO车和行人真让人心烦;现在经常骑骑车,走走路,发现汽车才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 6、从前觉得有事就得急刹车,那车胎的尖叫专门用来警告不遵守规则的人;现在知道,能让就要让,汽车不是想停哪就停哪的,后面的车也不是你能停他也能停的住的。 7、从前给人迸道时,还要向前挤一把;现在只要有个迸进来了,就让一把,心里琢磨着此人是不是急着去医院。 8、从前觉得在车流中窜行,能抢到不少时间;现在发线只要选的路好,并不比那些开F1的人慢到哪里去。 9、从前觉得在人流中穿行,是车技的象征;现在知道,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钱衡量的。 10、从前高速公路开车时觉得140比100公里快很多;现在知道到达时只比开160的慢那么半个小时,而且不用到了地头到处找厕所。 11、从前觉得偶尔违章没有多大关系;现在知道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于次数的不同,运气的好坏没有多少因素。 12、从前发生事故总想暴打对方一顿;现在被人追了尾都想私了算了,吃点亏总比天天跑大队和保险公司来的实惠。 13、从前被无聊的人士骂一句,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现在最多也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告诉他天堂的方向。 14、从前觉得别人乱开车就想教育对方一下;现在反而觉得教育自己不能像他一样才是最管用的。 15、从前觉得车停哪里都一样;现在停车要看看边上是什么车,后面是什么车,能不能与他们保持安全的距离,保安室和摄像机能不能看到车……,反正想的挺多的。 16、从前后面向外头向内,现在后备箱顶着墙,能有多后就多后,小偷就没有光顾过后备箱。 17、从前停车顶着前车停;现在停好车都要向后多倒个半米,哪怕后面再停个车顶上来,自己也能出的去。 18、从前停车总是要把后视镜给收起来;现在能不收就不收,因为它可以帮别人远离你的车,就算坏了也比做漆来的实惠。
19、从前修车听师傅的;现在师傅叫我:师傅,您看这东西换不换? 20、从前保养,觉得常换的机油好坏都一样;现在知道,换好机油省油省时间还省钱,而且配件都要原厂的或品牌的。
21、从前觉得10升油耗只比九升多二块钱(五年前);现在知道了,一万公里可以省四五百元,一年可以省个养路费。 22、从前觉得保险保的越全越好;现在只买三责和车损,加上小心驾驶,但三责买的很高,最少二十万起。 23、从前觉得装了倒车雷达,倒车的时候可以不用操心,现在知道倒车雷达也有盲区,并且车后面随时可以出现障碍物,还是相信自己的眼睛最保险。 24、从前去加油总是很有钱的说:“给我加满”!现在知道了加满一箱油在市区拉着几乎等于拉着一个人,学会只加半箱油。 25、从前很羡慕哪些雪亮的疝气灯,晚上开车总喜欢开着远光,不管对方是否晃眼,现在知道了,如果对方什么也看不见,处在危险边缘的也包括自己。所以每次会车首先变成近光。 26、以前路边停车急着下车时开门就下,现在再着急也要看看后视镜,看后面有没有跟上来的自行车和摩托车,车门碰了人家就不轻。 April 03 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大S的《美容大王》介绍过的红酒面膜
其实早就听说了红酒面膜,主要得益于我家美容师的熏陶。
近期对红酒的衍生产品比较感兴趣。慎重地去查了资料,原来红酒里的酸性物质能软化死皮,酿造红酒的葡萄的果肉中含量超强抗氧化剂,其中的SOD能中和身体所产生的自由基,保护细胞和器官免受氧化,令肌肤恢复美白光泽。红酒提炼的SOD活性特别高,其抗氧化功能比由葡萄直接提炼要高得多。葡萄籽富含的营养物质“多酚”,其抗衰老的能力是维生素E的50倍,是维生素C的25倍,而红酒中低浓度的果酸还有抗皱洁肤的作用。 面膜的材料比较容易获得,可以先在酒店选购了一支迷你装的原产法国的红酒,同时是我想要的新酒,当面膜用不完的话,喝起来也好入口,绝不会浪费。
在屈臣氏有一种压缩面膜纸,面膜纸上完全没有保养成分,被压缩成为一个个小药片的形状,每次用一颗即是一张面膜(不过面膜的鼻位、人中位设计得不太好,很不服贴,因为市面上没有其他同类产品,只能将就用了)。再把在特百惠购买的塑料小盒在消毒碗柜里消毒取出,把像小药片一样的面膜放进透明的塑料小盒中,倒入红酒。面膜一接触水分就立即涨大三倍。倒酒的分量以没过涨大的面膜即可。 用洗干净的手打开面膜,敷在脸上,感觉面膜上的水分半干时即可摘下。建议你每周选一天洗澡前敷好。洗澡是用指腹按摩,就能去除面部死皮,经你这样护理,皮肤想不红润透亮都难。 注意: 1、对酒精过敏的人不能使用上方法; 2、去死皮后不要出门晒太阳,否则加速皮肤老化; 3、红酒最好用新开封的。 April 02 热红酒热红酒,对于不少红酒爱好者来说,仍属陌生。所谓热红酒,其实就是在红酒中加入肉桂、丁香、柠檬、橙皮、白糖等,加热后饮用。
不妨试试热红酒 一位初试热红酒的人评价道:“感觉还行,不仅味道更好,而且喝下去感觉暖暖的。如果说,冷藏可以让酒更容易入口,而把酒加热则是令它‘原形毕露’的一种方法。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把红酒热了喝,绝对是值得一试的。” 选择合适的红酒 泉龙酒业市场部叶部长说:“热红酒在国内并不流行。葡萄酒的味道一般是甜、酸、涩,在酒中加了香料和水果之后,涩味被抵充,酒的口感变化更丰富,同时也更容易入口。”关于如何选择用来加热的红酒,他建议,不要选择品质太好的葡萄酒,也不要选择没有牌子的葡萄酒,中间层次的比较合适。
热红酒DIY ◎材料(1人份):橙子1/2个、丁香6个(或是粉适量)、肉桂1个、白糖少许、红酒适量。 ◎制作方法:橙子切成片状,在其中插入丁香放进热壶中。 就这样,热辣辣又酸酸甜甜,强劲醒脑。香料和水果透出清爽的气息,微寒的夜喝,感觉应该不错,酒不醉人人自醉。 April 01 Life is too short to drink bad wine周末约了几个朋友到酒吧小坐。扑朔迷离的灯光里,多情的萨克斯一搭接一搭地吹着,只见一个华丽的女人优雅地端着酒杯,她含情的眼神正冲着另一边微笑,而另一边则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儒雅男人在以同样的神情举杯示意。接下来便是两个盛满醉人红洒的高脚杯碰到了一起......
November 15 为什么喜欢她有人问:“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我只能够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不喜欢一个人,却是事实。事实容易解释,感觉却难以言喻。 爱情是忽然有一个人,我们觉得一见如故,很想靠近她,我们的内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想拥抱她。 以后,无论快乐或哀愁,我们也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爱她。 只有当我们不爱一个人时,才会找出不爱她的原因,因为我们开始挑剔。任何一个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点。越去挑剔,缺点越多,我们便可以说出为什么不喜欢她。 我们想买一件衣服时,即使发现它有小小瑕疵,埋怨几句,也肯将就,因为只有这一件,而且我们太喜欢它了,瑕不遮瑜么! 假使我们根本不想买这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伤。 我们更会努力地找出其他缺点,譬如质料不够挺,颜色太鲜艳,向售货员证实,我们不是来混吉的,我有认真考虑过。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结合却只有一个原因,原因就是:
不需要原因! October 25 Predeterminate见某君BOLG 狂灌观后感,我也来凑个热闹 :)
《士兵突击》里许三多有一句话比较经典,他说:“顶得往与顶不住是道选择题,我无法选择顶不住,这从器踏入军营的第一天就已经有了答案。”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如些,我们这一辈子都在做这道选择题。 林语堂说:“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生不完满是常态,而圆满则是非常态,就如同月圆为少月缺为多的道理是一样的” 既然这样的理解世界与人生,是不是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经常遇到不完满的事情。我想这些处理这些事情或过程常常就是选择题。高考失败了,是选择重新再考一次还是消极的度日?婚姻出了红灯,是积极的处理还是极端的去面对?等等诸如此类,这些事情出现的人生的路上,那是再多不过的了,而大多数积极的人都会选择顶得住这个答案。 为什么选择顶得住?我的答案是这样的,因为没有办法让我去选择顶不住。这道选择题不是不定项选择,也不是多项选择题,他仅仅是道二选一的选择题,所以只能选择顶得住。选择顶得住,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任。这道选择题必须是自己亲自去解答,而非别的什么人给过你参考或帮你选择。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这是自己的责任。 在困境面前,要选择顶得住;在挫折面前,要选择顶得住;在工作压力面前,要选择顶得住;在复杂的人际关系前要选择顶得住。
因为这个答案在我们出生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ON THE WAY喜欢拥有《在路上》的那种激情,不为别的,只为感动于自尊的生存;
也喜欢许巍那平和温暖的声音,陪伴我度过很多个夜晚,年华易逝,可温暖依旧;
喜欢一切时尚的东西,那是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也喜欢:奔跑、自由、闪亮、温暖、崭新等一切象征快乐和希望的词语,喜欢生活是美好的;
曾经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一路奔跑,一路改变!其实人生的道理也是如此。 October 21 暗香 • 黄昏“我失骄杨君失柳, 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罗文的《八月桂花香》倒是符合我对桂花的感觉: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幽幽一缕香,飘在深深旧梦中---人随风过自在花开又花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October 14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记忆的封条在听演唱会的时候就被渐渐撕开了。
那夜让我痴迷的不是绚丽的舞台,跳动的音乐,而是那浅浅的酒涡,扑烁的双瞳。光耀下的
她才是会场的主角。
雨点从我鼻尖偷袭而过,我用微笑在轻轻的和唱。
有些迷茫,真的练习之后我们就可以忘记了吗?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些人,一些事, 还是会不期而至的。
|
|
|